斯柯达品牌标识诞生100周年 “飞翔之箭”是怎么来的?

斯柯达庆祝“飞翔之箭”品牌标识诞生100周年。1923年,位于捷克皮尔森的斯柯达工厂注册了品牌标识,是三根羽毛携带一支箭的“飞翔之箭”图案。为了设计商标,斯柯达进行了历时一年的公开征集,最终确定了这个方案。

当时,公司还注册了一个包含五根羽毛和斯柯达字样的商标,但那个商标几乎没有使用过。

商标公开征集收到约 300 个设计方案,其中一副描绘印第安酋长头戴羽毛头饰的图案脱颖而出,这副图曾经陈列在斯柯达皮尔森公司销售总监的办公室。据此设计的品牌标识原创者是谁不得而知,它或许是很多员工合作的集体成果,之后又经过多个部门修改完善。

品牌标识需要应用在很多场合和各类产品中,即使在大幅缩小尺寸、三维模塑及铸造的情况下也必须清晰可辨。因此,将品牌标识中的五根羽毛减少到三根是明智之举,标识中最终也没有保留斯柯达字样。在斯柯达汽车的前身劳林克莱门特公司(Laurin & Klement)并入斯柯达工业集团两年后,在捷克姆拉达•博莱斯拉夫生产的斯柯达汽车就开始使用这个标识了。

在随后的几十年间,斯柯达品牌标识历经诸多版本迭代,反映了公司发展进程、公众审美和社会环境的演变,比如第二次世界大战,战后捷克的国有化、私有化浪潮,以及斯柯达皮尔森工业集团和姆拉达•博莱斯拉夫汽车业务的分离。

多年以后,斯柯达再次更新品牌标识的设计。新标识突出了品牌名称,同时着重使用了两种绿色的鲜明视觉效果。

如今,斯柯达将品牌名称标识和传统的飞翔之箭标识分开使用,并将品牌名称标识作为主要的传播标志。品牌名称标识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更易于识别,并且可以更灵活地应用于各种格式的文件,助力斯柯达更高效地开展数字化传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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