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能源车消费再次被国家“点名” 国务院: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

2019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依然呈现双位数跌幅。1 - 7 月,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1 393.3 万辆和 1 413.2 万辆,产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13.5 %和 11.4%。

在车市整体下行的大环境下,汽车消费再次被国家“点名”。

2019 年 8 月 27 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针对备受关注的汽车限购情况,《意见》中提到,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,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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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 引导用车将成为交通治理重点

小侦探注意到,《意见》的第十条特别提到要释放汽车消费潜力。其中涉及汽车消费领域,明确提出要释放汽车消费潜力。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,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。有条件的地方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。

这表明引导用车将成为交通治理重点。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所城市交通室主任程世东认为“放宽”一方面可能放宽购车人资格,另一方面也可能让更多人有更大的概率拥有汽车。

针对新能源车,《意见》的具体措施需要结合各地情况,补贴优惠、建充电桩等都是可能的措施。由于此前曾提出取消新能源车限行、限购,新能源车可能是此次刺激汽车消费的关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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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 两份《意见》有何不同?后者力度更大

汽车行业被“点名”早就不是第一次了。

2019 年 6 月,小侦探就报道过发改委、商务部、生态环境部三部门下发的相关实施方案,要求各地严禁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,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政府应根据城市交通拥堵、污染治理、交通需求管控效果,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。另外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、限购,已实行的应当取消。当时这份意见稿也迅速“引爆”了行业。

当时这份意见稿对于限购的放宽,作了更为详细的阐述,在限购“松绑”方面,对已经实施限购的地方,2019 年、2020 年车牌增量指标数量,在 2018 年的基础上分别增加 50% 和 100%。之后,从广东省到广州、深圳两市,都正式出台松绑限购的相关规定,广深两地的每月购车指标较之前有一定增加。

相比于今年 6 月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下发的有关涉及汽车消费的通知,此份《意见》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,再次提及相关内容,将从更大范围、更大力度刺激汽车消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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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 邦点评

等待政策真正落地实施渗透到各地时,城市道路的拥堵状况、老百姓的购车诉求、环境空气质量,包括停车在内的汽车使用问题将可能成为重点。影响城市交通的关键是“汽车使用”而非“汽车拥有”。随着购买限制的放宽,接下来需要逐步培养城市居民“文明用车”的理念,买了车不能再把交通、停车的压力交给社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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